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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品油案例:私售劣质柴油后果多严重?30吨判刑8-12个月

时间:2021-11-11   访问量:1304

  正义网南通11月2日电(通讯员戴乐乐)从非法渠道购进劣质柴油后通过流动加油车对外销售,10月29日,经江苏省启东市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王辉、王杰、李永(均为化名)三人被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一年不等,并处罚金。


  2020年6月,因受疫情影响,王辉的集装箱货运生意骤减了不少,想到自己还有不少债务,便动起了私设流动加油站销售劣质柴油的歪脑筋。王辉首先改装了厢式货车、购置了储油罐,一切准备就绪后,通过王杰、李永多次购进燃料油冒充国六标准柴油对外销售给货车司机。经查,因王辉销售的柴油低于市场价,不少货车司机为贪图便宜纷纷前来,短短数月,王辉销售的劣质柴油达30余吨,销售金额13万余元。


  2020年10月,经群众举报,王辉等三人获悉后主动投案。经鉴定,王辉等人销售的柴油闪点(闭口)不符合技术要求,且严重偏离正常的车用柴油范畴,系不合格产品。


[责任编辑:刘蕊]


【来源:正义网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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